电动轮椅|防褥疮床垫|血糖仪|空气波治疗仪美国FDA510(k)认证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7日
详细说明
电动轮椅美国FDA510k申请
电动轮椅EN12184、电动轮椅IEC12184
FDA510K注册时检测ISO7176的检测等
整个电动轮椅美国FDA510K认证
(热线:021-68597206,13661555246,QQ 1484068798,张小姐,上海沙格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残疾人用的轮椅,老人用的轮椅,在美国FDA类别里是属于I类不豁免510K的产品,也就是说必须申请FDA510(K)才能在美国上市销售,别看只是一个简单轮椅,目前很多企业(包括咨询公司)的业务员把此类产品判断为I类豁免510(K)产品,按I类直接做工厂注册和产品列名,等我公司专业人员告诉企业(包括咨询公司)此类产品虽为I类产品,但不豁免510(K),*一反映认为我们是错误观点,后经多方查实,是不豁免510(K)时,才焕然大悟,所以要做美国FDA510(K),找一家专业的代理机构是必然,同时也避免遇到很多麻烦,轮椅分很多种类,比如:手摇式、电动式、滑轮式、转盘式,这些都要分别申请FDA510(K),不能覆盖到一个510(K)报告里。
什么情况下无需510(k) :
1.如果器械厂家向另一个企业卖没有完工的器械,要求进一步加工,其中包括用于其它企业组装器械的零件的情况下,不需要递交510(k)。 然而,如果生产的零件是要直接卖给终端用户作为替代零件,就需要510(k)。
2.如果生产的器械不上市或不进行商业分发,就不需要 510(k)评估或检验器械。这包括临床评估。如果生产的器械用于进行临床试验,则可能受到研究用器械豁免(IDE)法规的管理。
3.如果分销其他公司国内生产的器械,代理商不需要递交510(k)。代理商可以把“Distributed by ABC Firm”的标签贴在器械上,卖给终端用户而不用递交510(k)。
4.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器械现有的标签或条件没有显著改变,那么再包装者或再标注者就不要求递交510(k)。
5.如果器械是在1976年5月28日之前合法上市的,就不用递交510(k)文件,除非进行了改进或使用目的上有变化。这些器械被称为“grandfathered”。
Medical Devices FDA 510K基本流程
一、FDA法规要求
按照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相关规定,任何一种医疗器械进入美国市场前,必须弄清申请产品分类和管理要求。
根据风险等级的不同,FDA将医疗器械分为三类(Ⅰ,Ⅱ,Ⅲ),Ⅲ类风险等级*高,Ⅰ类风险*低。对I类产品实施一般控制(General Control);II类产品实施特殊控制(Special Control);对III类产品实施上市前许可。
对于任何产品,企业都需进行企业注册(Registration)和产品列名(Listing)。
对Ⅰ类产品实行的是一般控制,绝大部分产品只需进行注册、列名和实施GMP规范后产品即可进入美国市场销售,其中极少数产品连GMP也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