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宠物食品的标签及包装合规要求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8日
详细说明
进口宠物食品的标签及包装合规要求
1、宠物饲料标签定义:是指以文字、符号、数字、图形等方式粘贴、印刷、附着在产品包装上用以表示产品信息的说明物的总称。
2、标签内容基本包含产品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原料组成、产品分析成分保证值、净含量、贮存条件、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进口登记证号、产品复核检测编号、声称、强制性标识内容、宠物饲料产品免费产品和委托加工的标示。
(一)产品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
1、宠物配合饲料的通用名称应当标示:
1.宠物配合饲料”、“宠物全价饲料”、“全价宠物食品”或者“全价”字样
2.适用动物种类和生命阶段。
3.为满足宠物特定生理、病理状况下的营养需要加工的宠物配合饲料,其通用名称应当标示“处方”字样,并标示适用的动物状态。
2、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通用名称应当标示:
1.“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补充性宠物预混合饲料”或者“宠物预混合饲料”
2.适用动物种类和生命阶段,
3.产品中的营养性添加剂
3、其他宠物饲料的通用名称应当标示:“宠物零食”
4、产品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位于主要展示版面(醒目位置)
2.使用一致的字体、字号和颜色,不得突出强调其中部分内容(划线、圈框等)
3.可以同时标示商品名称,但要放在通用名称之后或者之下,字号不得大于通用名称,进口宠物饲料产品外文名称和中文产品名称应当一致
(二)原料组成
以“原料组成”和“添加剂组成”为引导词。“原料组成”应当标示生产该产品所用的饲料原料品种名称或者类别名称。饲料原料品种名称以及类别名称应当与《饲料原料目录》一致。
1、“添加剂组成”应当标示饲料添加剂名称,抗氧化剂、着色剂、 调味和诱食物质类添加剂可以标示类别饲料添加剂名称以及类别名称应当与《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一致。
2、“添加剂组成”应当标示饲料添加剂名称,抗氧化剂、着色剂、 调味和诱食物质类添加剂可以标示类别饲料添加剂名称以及类别名称应当与《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一致。
(三)产品分析成分保证值
1、宠物配合饲料必须标识分析项目:粗蛋白质、粗脂肪、粗纤维、水分、粗灰分、钙、总磷、水溶性氯化物(以Cl-计)、赖氨酸(犬粮)、牛磺酸(猫粮)2、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至少应当标示水分和产品中所添加的主要营养性饲料添加剂
3、其他宠物饲料(宠物零食)至少应当标示水分。
(四)净含量
1、由净含量+数字+法定计量单位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