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运保险-中国保险公司
发布时间:03月05日
详细说明
三、 责任起讫
(一) 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二) 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列规定终止:
1. 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保险货物在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
2. 被保险货物如在上述六十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规定终止。
公司商业信息
供应深圳市广州市东莞市惠州市佛山市汕头市货运保险广州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深圳货物运输保险供应深圳太平洋货运保险深圳市海运保险空运保险陆运保险供应中国海运保险空运保险陆运保险供应国际海运国际快递国际空运国内陆运汽车铁路运输货运保险广州货运保险,佛山货运保险,中山货运保险,江门货运保险,东莞货运保险海运保险-中国保险公司供应海洋货物运输保险,货运保险条款,货运保险费率,货运保险索赔,货运保险供应深圳市广州市东莞市佛山市惠州市中山市汕头市江门市货运保险海运保险供应国际陆运火车铁路公路汽车中港运输国内货运保险供应空运保险-中国货运保险公司供应货运保险简介,货运保险,国际货运保险,货运保险费率,货运保险保费供应陆运保险-中国陆运保险公司铁路汽车火车运输保险供应提供中国广州深圳东莞中山佛山汕头海运保险供应广州太平洋货运保险海运保险空运保险陆运保险供应广州深圳佛山中山东莞江门惠州出口货运保险,海运保险供应供应进出口国际贸易工厂海运空运陆运快递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