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对法律意见书有什么要求
发布时间:04月27日
详细说明
同时进行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变更的,能否出具一份专项法律意见书?
若同时变更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变更事项相互关联的,可以出具一份专项法律意见书,但法律意见书中应说明相互关联的情况,并分别就提请变更的各类事项逐项发表意见。
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补充提交法律意见书的,是否要根据整改后的实际情况发表意见?若依据机构整改后的情况发表意见,出现与协会公示信息不一致的情形,如何处理?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的要求,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相应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将需要变更的事项通过提交重大事项变更申请或年度变更申请完成。法律意见书应对公司整改并完成变更后的实际情况发表意见,应与协会公示信息保持一致。若律师事务所的尽职调查结果出现与协会公示信息不一致的,应在法律意见书中披露不一致原因并详尽说明情况。
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遍反映法律意见书通过率较低?
《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发布后,新增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首只基金备案补提法律意见书申请通过机构数量较少,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申请机构未遵循专业化管理和防范利益冲突原则,兼营非金融业务、信贷业务,未设置相应制度安排的前提下拟同时从事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业务,或者同时开展其他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二是法律意见书未认真核实申请机构从业人员、资本金、住所、设施等情况,未有效确认机构实缴资金信息,不能确认有足够资本金保证机构有效运转。三是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与申请机构真实业务不符,甚至简单抄袭模板,相关制度不具备有效执行的现实基础和条件。近期随着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对《公告》相关要求的逐步理解,申请通过情况已逐步改善,并趋于正常化。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管理人公司,可以选择有限公司或有限合伙;
2.注册资本1000万或以上,实缴25%以上到位
3.委托律所出具登记法律意见书,需要提前准备;
4.有至少3名具有3年以上的相关从业经验的高管,高管中必须有风控负责人
5.高管履历必须真实,基金业协会会不定期抽查及约谈高管
6.高管人员必须有相关从业资质及本科以上学历证明
7.企业必须有完善的风控、内控、人员交易、信息披露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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