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国高申请科技研发项
发布时间:09月25日
详细说明
代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国高申请科技研发项目补贴申请
国家高新企业认证保过===13049343456----国家高新企业减税免税10%
国家高新企业认证保过===13049343456----国家高新企业申请落户指标
国家高新企业认证保过===13049343456----国家高新企业享受政府补贴
国家高新企业认证保过===13049343456----国家高新企业提高企业形象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6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三年以上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件发明或6件实用新型或6件软件着作权等);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近一年销售收入 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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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企业认证专业办理保过===国家高新企业可以----减税免税(10%)
国家高新企业认证专业办理保过===国家高新企业可以----申请落户指标
国家高新企业认证专业办理保过===国家高新企业可以----享受政府补贴
国家高新企业认证专业办理保过===国家高新企业可以----提高企业形象
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下列减征或免征税收的优惠。
(一) 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企业,从获利年起,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八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二) 按规定减免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产值7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审查核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三) 经市科技局审批,对列入高级新产品在三年内,省市级新产品在两年内,市财政局对生产企业新增利润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