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标车报废补贴
发布时间:06月11日
详细说明
广州市设置了三个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服务受理点,分别为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环保服务大厅、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受理点、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二手车交易市场受理点。
根据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1、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提交车主《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理人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所有人为单位的加盖公章);
2、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所有人为个人的由车主本人在申请表上机动车所有人签章栏中签名,所有人为单位的应当在申请表上由代理人填写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信息;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车辆号牌;
4、办理车辆报废的需提供由报废机动车回收部门出具的报废回收证明;
5、属于机动车灭失的,提交机动车灭失证明;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属于质量问题退车的,提交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属于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属于非法拼(组)装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提交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6、监销车辆需提交审查《机动车查验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