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从业批准书办理
发布时间:06月30日
详细说明
一、办理程序
1、准备材料;
2、至当地县/市住建局进行初审;
3、至上一级住建局进行复审;
4、颁发证照。
二、所需材料
(一)申请材料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申请登记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验资报告》、《章程》、股东会决议、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人员材料
(1)满足以下材料中的任何一条:
1、持有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并经注册有效的人员不少于2名;
2、持有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并经注册有效的人员不少于1名,持有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并经注册有效的人员不少于3人;
3、持有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并经注册有效的人员不少于5人。
(2)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2名;
(3)法人证件照3张;
(4)资质人员证件照3张。
三、要求
1、有固定经营场所,且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2、.注册资金15万元以上;
3、以房地产经纪业务为主营业务(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注“房地产经纪”字样);
4、人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