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请联系杨小姐13712825389
发布时间:02月07日
详细说明
为加强和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工作,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制定本规范。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每年至少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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