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家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2日
详细说明
高新技术产品是指符合国家和省高新技术重点范围、技术领域和产品参考
目录的全新型产品。或省内首次生产的换代型产品,或国内首次生产的改
进型产品,或属创新产品等;具较高的技术含量、良好的经济效益(利税率
应高于20%)和广阔的市场前景。
一、技术含量高。尤其是核心技术,它关系到企业发展、利润。
二、高新技术产业的前期研发投入的钱多、时间较长,推广的难度大。
三、新产品一旦研发发成功,具有高于一般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在短期内不会被替代或超越。
*一类: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电子技术;
第二类:生命科学技术;
第三类:计算机集成制造技术;
第四类:航天航空技术;
第五类:光电技术;
第六类:生物技术;
第七类:材料技术;其他技术等
高新技术产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国家和省颁布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产品。
(2)产品的技术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3)产品生产技术是成熟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视为技术成熟:已通
过鉴定的;拥有专利或软著/集成电路权的;经法定部门检测合格的;已得到
用户认可的;有正式技术引进合同的)。
(4)产品生产原料及技术装备有保障,已投入或近期内能投入批量生产。
(5)产品市场广阔,经济效益显著。
(6)必须通过法定部门批准方可生产的产品,须获得法定部门的正式批准
。
折叠编辑本段认定办法
第四条 高新技术产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属于国家制定的《火炬计划重点支持支柱领域指南》或《高新技术产
品参考目录》内的产品,或符合我省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属于《陕西
省"1851"科技经济一体化计划》中重点发展领域内的产品。
2、 产品为国内或省内从未生产过的创新产品,或省内首次生产的升级换
代产品,国内首次生产的改进性能产品或创新型专利技术产品等,在技术
、工艺、质量、性能等方面达到(或接近)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
3、 产品生产技术、工艺是成熟的。
自行研制开发的产品,应正式通过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鉴定;
引进国内技术生产的产品除有产品鉴定文件外,应有正式技术转让合同;
引进国外技术生产的产品应有正式合同或生产许可证;
专利技术产品应有样品(或样机),并有法定专业技术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
4、 产品市场广阔,经济效益显著,利税率达到20%以上。
5、 产品原料及技术装备有保障,已投入或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