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欧盟商标注册、国际商标注册 *指定代理机构
发布时间:09月02日
详细说明
欧盟商标注册说明书
欧共体是西欧主要发达国家为了加强相互间的合作,推动本地区和各自的经济而于本世纪50年代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区域性经济贸易组织。欧共体商标简称CTM(European Community Trade Mark),亦称欧盟商标,是指根据CTMR(欧共体商标条例)规定的条件获得OHIM(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注册的,在欧盟范围内有效的,用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记。英、德、法、意大利、西班牙等欧盟国家早已开始实行一种在欧盟全部25个国家适用的商标体制。欧共体商标注册是根据《欧洲共同体商标条例》来进行的一种注册方式,这是一种区别与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的一种商标国际注册方式,它也有其优越性,为方便广大客户朋友考虑自己企业的商标发展策略,日聪商标事务所将简单介绍一下这种注册方式。
一、 欧盟商标注册主管机关
1993年12月20日,欧洲理事会发布了关于欧盟商标注册的40/94号“条例”(即欧共体商标法),该“条例”于1994年3月15日生效。根据该“条例”规定,在欧盟内部设立“欧盟内部市场一体化管理局(OHIM)”,简称“内协局”,负责处理商标注册事宜。位于西班牙 Alicante 的欧盟商标局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受理欧盟商标申请。
二、 欧共体成员国
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当地时间2007年1月1日零时正式加入欧盟,至此,欧盟成员国增加到27个,欧盟现有27个会员国,包括:
英国 意大利 荷兰 希腊 卢森堡 葡萄牙 爱沙尼亚 匈牙利 捷克
法国 爱尔兰 波兰 丹麦 比利时 立陶宛 拉脱维亚 斯洛伐克
德国 奥地利 芬兰 瑞典 马尔他 西班牙 塞浦勒斯 斯洛维尼亚
注册欧共体商标在上述27个国家都受到保护。此前的欧共体注册商标和申请商标将自动延伸至新的成员国,并受到应有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