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潍坊东盛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先生 (经理)

电话:0536-2105119

传真:0536-2105119

手机:13385361839

灭火器维修之零部件更换

发布时间:10月12日

详细说明

下面为大家介绍的是灭火器维修中零部件更换的内容:
1、灭火器筒体和器头主体(不含提、压把)不得更换,所有需更换的灭火器零、部件应采用原灭火器生产企业提供或推荐的相同型号、规格的产品。
2、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铭牌完整,但有部分漆皮脱落的,允许补漆,漆膜应光滑、平整、色泽一致,无气泡、流痕、皱纹等缺陷,涂漆不应覆盖铭牌。
3、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的橡胶、塑料件必须更换。
4、用于贮压式灭火器的压力指示器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示值误差应符合 GB4351.1-2005 中 6.13.3 的要求,否则应更换压力指示器,更换的压力指示器应与所维修灭火器的类型、20℃时工作压力、红、绿、黄区标示范围相一致。
5、喷嘴和喷射软管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必须更换。防尘盖应保证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或击碎。
6、灭火器的压把、提把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贮气瓶式灭火器的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7、密封片、密封垫等密封零件必须更换,并符合密封要求。
8、灭火器的虹吸管和贮气瓶式灭火器的出气管不应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9、水压试验不合格或永久性标志不符合 GB 4351.1-2005中 9.4 或GB 8109-2005中 9.2.5 要求的贮气瓶必须更换,并将不合格贮气瓶作报废处理。
10、用于二氧化碳灭火器或贮气瓶的超压保护装置,其动作压力应符合GB4351.1-2005中6.10.4.7或 GB8109-2005中 6.10.4的要求。
11、水基型或泡沫型灭火器的滤网损坏的,必须更换。
12、推车式灭火器的车轮、车架组件的固定单元、喷射软管的固定装置损坏的必须更换。
13、车用灭火器应按制造商的要求更换专用配件。
潍坊东盛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是专业批发零售各种潍坊消防器材,从事潍坊消防工程安装,以及潍坊灭火器维修的消防企业,更多信息欢迎登陆http://www.wfxfqc.cn!

潍坊东盛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先生 (经理)
电 话:0536-2105119
传 真:0536-2105119
手 机:13385361839
地 址:中国山东潍坊市山东潍坊高新区北宫东街189号
邮 编:
网 址:http://wfxfqc.qy6.com.cn(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