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办理外资代表处设立 设立流程 杭州宁波嘉兴衢州—盈科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11月13日
详细说明
外资/外商代表处的成立要求
(1)注册外国代表处要求外资企业成立2年以上,不可以个人名义;
(2)提供外资企业章程或组织协议;
(3)地点限涉外办公楼与商业楼(合同、房产证、土地证、租房发票);
(4)提供首席代表及一般代表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5)提供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6)外国使领馆认证文件;
(7)需要1名财务人员证件。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_离岸事业部
联系人:孙小姐 女士 (律师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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