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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分公司变更登记、五华区分公司执照变更

发布时间:09月05日

详细说明

云南分公司、昆明分公司变更内容分为:名称变更、住所变更、负责人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等
云南分公司、昆明分公司变更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总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总公司国税及地税证副本复印件
4、总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5、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总公司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复印件
7、总公司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8、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绝对保证清晰、完整)
9、新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的电子版文件(绝对保证清晰、完整,扫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10、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没刊刻的可以不提供)
11、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12、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原件
13、分公司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正本、副本原件
13、分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机构信用代码证原件
14、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材料一套(由我公司做好,贵公司签字盖章)
分公司的基本概念
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注意:分公司虽不具独立法律地位,但依《民事诉讼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另外分公司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
分公司的基本特征
  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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