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应产地证办理
发布时间:12月24日
详细说明
1、一般原产地证(C/O),任何国家都可以做CO。全称:CERTIFICATE OF ORIGIN 。
2、FORM A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世界给予我国优惠的国家有38个(也就是说,只有出口到这些国家才做F/A)。全称: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
3、FORM E 是中国-东盟自贸区使用的优惠性原产地证书。我国对外签发FORM E证书的国家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10国。
4、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
5、《〈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P)
6、《〈亚太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FORM M/FORM B) 可以签发《亚太协议》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韩国、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4个国家
7、台湾证书 ECFA原产地证明书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
8、《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FORM L)
9、Combined Certificate of Value and Origin(CCVO,估价和原产地联合证明书); 名称为“估价和原产地联合证明书”
10. 《南非原产地声明一格式DA59》(Declaration of Origin Form DA59)。
深圳市新天璐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驻香港、北京、上海使馆认证/领事馆加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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