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海珠重大疾病保险
发布时间:01月14日
详细说明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启动 千人享受此项福利
为了确保城镇居民医保更加健全,相关部门启动了大病保险报销活动,千人享受该政策带来的福利。
随着大病保险结算程序的安装、调试完成,目前我市城镇大病保险集中审核报销工作启动,经初步统计
,全市将有1343人享受城镇大病保险1297万元。
2013年,我市被确定为全省城镇大病保险5个试点市之一,为切实减轻城镇参保人员患重大疾病的经济
负担,我市制定了大病保险政策,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制定的城镇大病保险政策,参加我市城
镇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居民(大学生除外),一个参保年度内,因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
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住院医疗费用达到规定标准,由大病保险分段按比例予以补助。具体
标准为:城镇居民个人自付2-10万元部分按40%予以补助,10-20万元部分按50%比例补助,20万元以上部
分补助60%;城镇职工个人自付3-10万元部分按50%予以补助,10-20万元部分按60%比例补助,20万元以
上部分补助70%。此外,我市大病保险具有三个突出亮点,一是个人不需要交费,所需资金从相应的城镇
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二是由政府公开招标的商业保险公司承办;三是不设大病
保险*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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