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img.qy6.com.cn/images/noimg.gif)
供应软件技术开发*补助政策
发布时间:12月18日
详细说明
一、 相关与奖励政策
1、【2000】253号文件《技术合同认定管理办法》
2、[2000]253号文件《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3、【1999】27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
4、国税函【2004】825
5、青地税【2000】148号《关于从事开发、转让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2、技术合同实行认定登记制度
经认定登记的合同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视不同的企业单位而定)
3、免税的审批程序
从事技术转让、开发业务,申请免征营业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进行认定登记,再持登记的合同和科技部门审核意见证明,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二、 办理依据
三、 根据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青科成字【2008】2号)的规定,开展“四技”业务和从事技术交易的单位、个人须办理《青岛市技术经济机构登记证》
四、 办理范围
开展“四技”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技术交易的法人单位或其内设机构。
青岛聚信汇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娜 女士 (知识产权顾问)
电 话:0532-88025608
传 真:88025209
手 机:15863473782
地 址:中国山东青岛市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120号裕丰大厦1207
邮 编:266100
网 址:
http://conner.qy6.com.cn(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