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应房产税不宜覆盖基本住房
发布时间:09月06日
详细说明
房产税扩大试点范围势在必行,但是不能针对所有住房进行普遍征收,而应该将“首套房”等基本住房群体排除在外。
2013年初“国五条”强调将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城市以来,相关信息一直备受业界关注。房产税改革举步维艰且争议不断,从中央决策层到具体的综合管理部门,都非常明确地表述了关于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或者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要求,所以房产税试点城市扩容是势在必行。
但我国的房产税或者房地产税改革在可以预见的历史时期之内,绝不能简单照搬国外模式,而要更多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应该“调节要端”,而不是普遍征收。“在以后的税制框架里面,基本住房保障概念下的*一套房或者*一个单位的住房是不被这个税覆盖的”。
房产税的征收应当符合人们的普遍诉求,除了保障基本住房群体的前提以外,还应该通过相应程序,使其法制化、民主化,最终把各个年度内地方辖区的房地产税相关规则透明化“让地方所有的人都参与、都知情”,让老百姓明白“这个钱集中起来以后,通过政府之手怎么样回过头来满足大家的诉求”,如此一来才能催化当前的试点区域,以及适时扩大征收城市范围。http://www.baishun.bi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