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深圳出租屋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
发布时间:12月09日
详细说明
深圳出租屋检测工作流程指引
业主及租户到房屋所在地租赁所领取委托单并联系检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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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检测协议
(确定检测时间、检测费用、支付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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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单位收集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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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单位进场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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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单位三个工作日内出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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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送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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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及租户凭检测报告到租赁所办理相关手续
,租赁验收检测鉴定报告通过业主及租户付清检测款
关于“房屋租赁管理安全检测” 通知根据新的《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关于“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时,工商业出租或者改变出租房屋功能、结构的 ,应当提供具备资质的房屋安全检测公司出具的房屋安全检测报告”。现将房屋租赁安全检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测范围。凡在合同登记备案时有产权的工商业出租房屋改变出租功、结构的和没有产权的房屋用于工商业用途的,必须委托具备资质的 房屋安全检测公司进行房屋安全检测并提供安全检测报告
深圳市建安结构检测鉴定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剑 先生 (客户经理)
电 话:0755-33146768
传 真:0755-33146768
手 机:13723747829
地 址:中国广东深圳市宝安区建安大厦8楼
邮 编:518000
网 址:
http://yejian52.qy6.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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