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中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清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广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代理
发布时间:01月06日
详细说明
*一章 总 则
*一条 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附件)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
申报广东省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复审的基本要求:1、企业成立一年以上;2、主要产品或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范围;3、具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证书(专利、软件著作权证书等);4、上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5、近三年企业的研发经费符合规定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
服务范围: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惠州市、阳江市、江门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梅州市、湛江市、汕尾市、河源市、韶关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复审。
联系人:王小姐/吴先生
电   话:020-22093555
手 机:13242770188
邮 箱:gzjuxiang@yeah.net
网   址:http://www.ipjuyang.com
邮   编:510630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594号百脑汇科技大厦25楼
广州巨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小海 先生 (认证部经理)
电 话:020-22093555
传 真:020-85161789
手 机:13242770188
地 址:中国广东广州市广州天河区天河路百脑汇科技大厦B座25楼
邮 编:510630
网 址:
http://qq35280553.qy6.com.cn(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