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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申报海淀科委科技创新项目

发布时间:12月23日

详细说明

关于发布实施《2011年海淀区重大科技研发项目申报指南》及《2011年海淀区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项目--基本计划和专项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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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创新资源优势,进一步提高海淀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高端技术发展,海淀区科委根据《海淀区促进创业型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支持办法》、《海淀区重大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海淀区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制定了《2011年海淀区重大科技研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及《2011年海淀区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项目--基本计划和专项计划申报指南》(附件2),现予以发布,并同时启动项目申报,请按照申报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一、海淀区科委项目类型及参考政策文件: 
2011年海淀区科委可申报的项目分为:重大科技研发项目、基本计划项目、专项计划项目。 
项目类型 参考政策 申报指南 
重大科技研发项目 《海淀区重大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2011年海淀区重大科技研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基本计划项目 《海淀区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2011年海淀区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项目--基本计划和专项计划申报指南》(附件2) 
专项计划项目 《海淀区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2011年海淀区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项目--基本计划和专项计划申报指南》(附件2) 
  
二、申报项目数量要求 
由于海淀区在企业申报政府资金方面有总量限制,请各企业慎重考虑自身优势和特点,慎重选择申报的项目类型。 
具体申报限制要求: 
1、同一企业、同一年度的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项区内政策进行申报; 
2、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海淀区重大科技研发项目; 
3、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海淀区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项目(即基本计划和专项计划只能选择其一); 
4、重大科技研发项目与申报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项目(含基本计划和专项计划)同时申报,但须为不同的项目; 
5、任何企业不按限项要求申报,超出限项要求的项目按作废处理。 
  
三、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的项目名称应当简明、准确地反映出项目的技术研究内容和特征,不得包含企业名称或企业品牌名称; 
2、申报的项目材料中不得包含企业名称或企业品牌名称; 
3、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或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历史项目执行不力的单位,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政府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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