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应渤海商品交易所义乌免费开户涨(跌)幅限制制度
发布时间:05月30日
详细说明
渤海商品交易所实行上市交易品种价格涨(跌)幅限制制度,由交易所制定各上市交易品种的每日*大价格波动幅度,上市交易品种正常的涨(跌)幅限制的上下限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8%,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各上市交易品种涨(跌)停幅限制。
当某一交易品种在某一交易日(该交易日记为第N个交易日)出现涨(跌)幅限制上下限单边无连续报价的情况,则第N+1个交易日该交易品种的涨(跌)幅限制调整为±6%。若第N+1个交易日未出现与第N个交易日同方向涨(跌)停幅限制单边无连续报价的情况,则第N+2个交易日涨(跌)幅限制恢复为±8%;若某一交易品种在第N+1个交易日出现与第N个交易日同方向涨(跌)幅限制单边无连续报价的情况,则第N+2个交易日该交易品种的涨(跌)幅限制幅度调整为±3%。若第N+2个交易日未出现与第N+1个交易日同方向涨(跌)幅限制单边无连续报价的情况,则第N+3个交易日涨(跌)幅限制恢复为±8%;若第N+2个交易日出现与第N+1个交易日同方向涨(跌)幅限制单边无连续报价的情况(即连续三天达到同方向涨(跌)幅限制上下限),则在第N+2个交易日收市后,交易所将执行强制减少订货量措施。
当某一交易品种电子合同连续两个交易日(即N交易日、N+1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达到14%,则第N+2个交易日该交易品种的涨(跌)停幅限制调整为±3%。若第N+2个交易日未出现与第N+1个交易日同方向的涨(跌)幅限制单边无连续报价的情况,则第N+3个交易日涨(跌)幅限制恢复为±8%;若第N+2个交易日出现与第N+1个交易日同方向的涨(跌)幅限制单边无连续报价的情况,则在第N+2个交易日收市后,交易所将执行强制减少订货量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