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深圳市博瑞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 女士 (经理)

电话:0755-23286925

传真:

手机:18126457399

供应办理化妆品FDA认证fda产品注册流程fda测试

发布时间:06月04日

详细说明

一.FDA化妆品定义

凡在美国销售的化妆品,无论是本地制造还是外国进口,都必须遵守《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案》、《公平包装和标签法》以及这些法律的管理委员会所颁布的条例

二.管理化妆品的法律

FDA管理化妆品的法律依据主要是《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CA)、《良好包装和标签法》(FPLA)和其它适用法规。

三.化妆品美国通关程序:

在货物抵达入境口岸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进口商或机构需要向美国海关总署填报入境文件。?FDCA第801节授权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检验通过美国海关进入美国境内的化妆品。检验既可在入境之前,也可在抵达进口商和中间商之后进行。

进口商/中间商把向美国海关报关文件副本,连同每次报关物品的发票提交给FDA。美国海关和FDA对报关归档分类以鉴别需FDA执行法律法规的程序。接到报关文件后,对进口产品的初检是记录复核。

FDA通过对化妆品进行记录复核,将做出下列三项之一的决定:

1. 本批放行;

2. 本批自动扣押;

3. 通过码头检验或取样以进行检验。

当FDA接到入境通报后,审核进口商的报关单位以确定是否应进行物理检验(码头检验,抽样检验)。如果决定不抽取样品,FDA分别向美国海关和案及进口商发送(可续行通知)。此时,本批货物在FDA处予以放行。

注意 “可不经检验续行” 并不意味着产品符合要求。它只意味着在产品入境时FDA不予检验。如果日后发现产品违反法律和法规,将视违法的性质启动相应的法律措施(如没收等)。

码头检验

对于化妆品,码头检验基本上包括对于强制性标签要求的标签检验,以确定化妆品的标签上是否带有或列出下列内容:配料标签、禁用配料、英语标签、不准许使用的色素、法规要求的警示性说明、产品需用符合21CFR700.25节要求的抗干扰的包装。

其它强制性标签信息(如制造商工厂的名称和地址,包装商或经销

深圳市博瑞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 女士 (经理)
电 话:0755-23286925
传 真:
手 机:18126457399
地 址:中国广东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甜口工业区4栋1层
邮 编:
网 址:http://bory0917.qy6.com.cn(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