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中誉威圣知识产权代理东莞分公司

联系人:涂晔 先生 (市场部经理)

电话:076922309696

传真:0769-27200800

手机:13412580111

东莞企石商标注册 东莞商标代理费用

发布时间:05月27日

详细说明

【费用及服务】商标注册1800元/件,商标转让2000元/件,含全部费用(代缴官方费用及代理费)。网上申报,全国各地均可快捷办理,签订代理合同,不成功退费(详情咨询076922309696)。其它商标业务请查阅本公司网站或来电咨询。 
【企业简介】中誉威圣知识产权代理东莞分公司于2009年成立,经商标局指定全国首批正式获得网上申报资格的代理机构之一,专业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及相关法律咨询,。主营业务包括商标查询,注册、转让、变更、续展、许可备案、

专利代理等申请,驳回复审,异议及答辩,异议复审,确权争议等。 
网址:www.580gov.cn 
企业邮箱:580gov@163.com 
电话:0769-22309696 
咨询专线:13412580111 
旺旺在线咨询:dg58o 
OICQ在线咨询:625440566 
【网上申报须知】根据2009年1月20日起施行的《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及《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填写要求》,现阶段商标注册网上申报的申请人至少应准确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正副本均可);2、商标样稿的清晰电子文

本;3、在代理人的协助下确定商品或服务项目。 
【注册流程简介】办理商标查询→签署申请文件及代理合同→代收代缴申请费用并报送申请文件→商标局形式审查→领取《受理通知书》→商标局实质审查并公告→领取《商标注册证》。 
【转让申请简介】 
一、办理转让申请所需文件 
1、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签署《商标转让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 
2、受让人提供主体资格证明。 
二、有关事项 
转让人在同一类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其他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应一并办理转让。 
三、相关法规 
1、《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转让注册商标

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2、《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相关信息】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网址 http://sbj.saic.gov.cn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址 www.saic.gov.cn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中誉威圣知识产权代理东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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