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ISO三体系认证机构条件流程好处品牌服务认证
发布时间:12月05日
详细说明
企业办理ISO品牌认证认证条件
a) 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
b) 已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适用时); 
c) 按GB/T 27925-2011 《商业企业品牌评价与企业文化建设指南》建立和运行了管理体系,并承诺在证书有效期内,持续有效运行管理体系;
d) 一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 
e) 一年内未发生被处罚(严重违法失信)或发生重大投诉等失信情况;
f) 一年内未发生被执法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情况; 
g) 使用注册商标或取得文字、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美术、摄影、电影作品版权(不含软件著作版权)2年以上;如果商标或版权所有者为申请者,按照证书标注许可或登记日期满2年;如果为授权使用,自授权备案之日起满2 年; 
h) 承诺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承诺始终遵守认证的有关规定,承担与认证有关的法律责任,并有义务协助认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有关事项的询问和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i) 认证审核期间,能够提供与拟认证范围相关的产品/服务/活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