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徐永兵 先生 (资深经理)

电话:82490998

传真:

手机:13138871653

进出口信用证保险

发布时间:11月01日

详细说明

(1)可保利益概念
指投保人对于保险标的所拥有的法律认可的经济利益。
(2) 可保利益原则
指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才能签订有效的保险合同的
法律规定。人身保险中,要求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具有可保利
益;财产保险合同中,要求保险事故发生时具有可保利益。
(3) 可保利益原则的目的
制止赌博性合同;防止诈骗性保险;决定赔偿*高限额。
(4) 构成可保利益的条件
①具有合法的利益;
②不论是既得的,还是预期的利益,需是客观存在的,可实现的利
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徐永兵 先生 (资深经理)
电 话:82490998
传 真:
手 机:13138871653
地 址:中国广东深圳市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号新闻大厦
邮 编:518000
网 址:http://szxyb2022.qy6.com.cn(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