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服务的内容 济宁商标咨询
发布时间:05月07日
详细说明
商标服务的内容
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的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
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只有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该商标所有人才享有商标专用权。正确理解商标注册的意义掌握商标注册的知识对开创名牌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商标续展
《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规定商标注册的有效期限可以减少那些"死商标"的存在,有利于公众对商标资源的利用。
所谓"死商标",指的是那些虽然注册在册,但注册人早已不使用的商标。由于注册即产生专用权,所以虽然注册人没有使用,但其他人也不能擅自使用,这样就违背了法律保护注册商标的初衷。规定了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以后,若注册人放弃了商标的使用,那么当有效期满且注册人未提出续展注册申请时,该商标将被注册机关注销,从而使得该商标能够为别人所注册、使用,发挥其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
商标转让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商标复审
商标复审是指: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8条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有权审理商标注册复审案件、商标异议复审案件和商标撤销复审案件。
商标复审是针对当事人不服商标局对就商标有关事项所作处理决定而提出的复审请求、由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进行审查的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