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问询问题范围内的科创版
发布时间:03月29日
详细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 》,上市委会议的审议结果主要有三种:
1、审议意见为同意发行上市的,上交所结合审议意见,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同意发行上市的审核意见及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并通知发行人及其保荐人。
2、审议意见为同意发行上市,但要求发行人补充披露有关信息或者要求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补充核查的,由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通知保荐人组织落实。发行人补充披露或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补充核查后,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将有关落实情况通报参会委员,无须再次提请上市委审议。上交所结合审议意见,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同意发行上市的审核意见及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并通知发行人及其保荐人。
3、审议意见为不同意发行上市的,上交所结合审议意见,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的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发行人对上交所不予受理、终止审核的决定提出异议的,上市委召开会议进行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