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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资质申报、资质升级及延期*

发布时间:12月27日

详细说明

金华资质申报、资质升级及延期代办
金华建培是一家专业的资质代办公司,专注从事建筑企业资质申报代办等咨询及服务,力求解决客户企业的资质申报、延期以及安许等一系列问题,做到服务一家,满意一家。
其中资质申报范围涵盖了建筑企业专业承包资质、建筑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勘察设计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12项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36项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建筑劳务资质、建筑类资质升级(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三级升二级、二级升一级)等,代理新企业的资质申报及安许代理以及老企业资质升级及延续等业务。

详情请咨询:0579-82881799、82881798、82881797、82881796
公司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196号2幢4楼(老百姓药房后面)



另附*新《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为《征求意见稿》与《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简称为原《规定》相较,变动较大的几处规定,供大家知悉:
一、去除了“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执业印章”退出历史舞台。
二、注册证书有效期由“3年”增至“5年”。
三、《征求意见稿》要求所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都必须为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的需求量将进一步增加。
《征求意见稿》中将原《规定》由“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修改为“建设工程项目”,去除“大中型”,即所有项目都需要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
《征求意见稿》中将原《规定》由“项目负责人”扩大到“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都需要注册建造师执业。
四、注册条件要求。建造师首次注册,《征求意见稿》没有提出“提供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的要求,需要提供“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关系有效证明”;而被记入不良行为的申请人,重新申请注册的,《征求意见稿》强调“自申请之日起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的要求。
五、明确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承接项目规模。
六、明确二级建造师全国执业。
七、继续教育。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规划,参加培训机构或企业自行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注册建造师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负责培训的组织应当出具证明材料,并对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八、注册建造师证书推行电子证书,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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