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深圳市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 先生 (运营)

电话:0755-21675762

传真:

手机:

哪些行为会构成注册商标侵权

发布时间:08月14日

详细说明

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任何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深圳市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 先生 (运营)
电 话:0755-21675762
传 真:
手 机:
地 址:中国广东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茶光路
邮 编:
网 址:http://szlhip.qy6.com.cn(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