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苏州天行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先生 先生 (顾问)

电话:0512-66174560

传真:

手机:

园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享受的税收政策

发布时间:08月10日

详细说明

1)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当年起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认定办法》等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可以进行研发费用确认享受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

3、企业经过技术合同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

苏州天行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先生 先生 (顾问)
电 话:0512-66174560
传 真:
手 机:
地 址:中国江苏苏州市东吴南路125号名宇商务广场北楼12层
邮 编:
网 址:http://sbcdef.qy6.com.cn(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