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C 跨国公司高管移民
发布时间:06月09日
详细说明
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指那些被跨国公司调任到美国的高级行政人员或高级经理。该外国人须获得美国公司永久聘任,而在此之前的三年期间内,已为在该美国公司的海外相关企业(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工作至少一年以上。同样,EB-1C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但是需要有永久性工作的承诺,并需由美国雇主出面为申请人提出申请。
EB-1C申请条件
中国企业自营业超过两年以上,有优良业绩财务报表及一定的员工人数。
申请人须在提出申请的前三年中,至少有一年担任中国母公司的经理或高管。
中国母公司注册资本*300万以上,公司净资产达1500万并且每年营业额不少于    3000万。
中国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年龄不限,26岁以上有一定的学历及管理经验的企业高管人员
EB-1C申请流程
免费评估 ⇒ 建立委托关系,准备申请材料 ⇒ 为申请人提供境外业务合作潜在机会 ⇒ 递交I-140申请获得档案号 ⇒ 移民局申请,并获得I-140批准函 ⇒ 美国进行I-485身份转换 ⇒ 永久绿卡;
EB-1C项目优势
最省时最省事可立即申请
申请条件简单,办理周期短,成功率高
一步到位,获得永久绿卡
无须解释资金来源
无需担心资金返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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