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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进口红酒报关手续

发布时间:05月06日

详细说明

深圳进口红酒报关手续
专业红酒进口报关代理,红酒进口清关、进口红酒代理,红酒进口手续流程清关费用咨询。

服务口岸:盐田港、蛇口港、文锦渡、深圳湾、广州口岸报关服务

代理:红酒、法国红酒、智利红酒、西班牙红酒、意大利红酒、葡萄牙红酒进口报关清关服务

进口顾问:黄先生
24小时咨询热线:13699863040
报关电话:0755-33580902

红酒进口商检手续 : 
报检时需提供产地证、卫生证书、合同、、装箱单、提单等单证,首次进口还需提供标签审核申请表、中文标签样张(5份)、原标签及中文翻译件(各5份)(注名产地)、反映产品特定属性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向施检部门提供检验报告、卫生证明文件以及货物特殊申明证明文件,接受检验检疫并办理标签审核。预包装饮料酒中文标签样张需按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要求自行制作。对监督检验合格的加贴“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签发卫生证书(正本、副本)。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进口。

红酒进口申报文件 : 
1、企业营业执照;  
2、葡萄酒质量检验检疫报告;  
企业需将所对应的进口红酒样酒由国家商检总局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3、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原印件及译文(此证应为出产国当地的有关机构或组织出具);  
4、生产厂商《卫生许可证》原印件及译文(此证应为出产国当地的有关机构或组织出具);  
5、生产厂商《葡萄酒生产工艺流程》原印件及译文(只需要简单的葡萄酒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示意,并加  盖企业印章或负责人签署。);  
6、中文商标设计样张。保留原正面标签显示的外文并在中文标签上必须有对应译文,且中文品名字体要大于外文品名字体。样张必须是原样大小,可以是彩色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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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蓬莱检验检疫局对两批来自智利的近40000瓶、货值9万多美元进口预包装干红葡萄酒进行检验时发现,其中一批标签中未标注“原产国”,不符合GB7718中 4.1.6.3款“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的规定;另一批未加贴中文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的规定。该局对这两批货物出具了《检验检疫处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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