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影视传媒/电视广播制作/新设立需办理广电资质要求条件
发布时间:05月19日
详细说明
影视?电视制作/广播-I36B-I3I3-B73颜先生
拍摄电视剧或者综艺节目需办理广电资质要求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1.需要有3名相关专业的从业人员
2.注册资金300万以上(实缴)
3.拍摄电影需要单独申请单片制作许可
注册北京影视传媒公司及办理要求流程:
1.工商局名称核准通知
名称+行业+有限公司
地域+名称+行业+有限责任公司
2.无地域公司注册资金要求5000万以上(认缴)
3.本地影视传媒公司已取消注册资金要求
4.提供公司股东及法人信息资料及出资比例
5.影视公司对注册地址有明确要求须真实地址
6.广电总局要求影视公司不得有外籍人员参股
以上都是新注册影视公司要求条件(仅供参考)
北京新曙光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培松 先生 (市场部业务经理)
电 话:010-56221297
传 真:010-56221297
手 机:13681313873
地 址: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外SOHO18号楼2705
邮 编:1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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