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进出口制度
发布时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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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性进出口是贸易商或者货主,在货物运出境后一段时间后仍需运回或运至第三地,或者是进口后仍需运出境的行为,一搬来说,暂时性进出口比较多地用在展会展品,科研仪器,可循环利用的货物包装等等。
一般贸易是指中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按一般贸易交易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即为一般贸易货物。一般贸易货物在进口时可以按一般进出口监管制度办理海关手续,这时它就是一般进出口货物;也可以享受特定减免税优惠,按特定减免税监管制度办理海关手续,这时它就是特定减免税货物;也可以经海关批准保税,按保税监管制度办理海关手续,这时它就是保税货物。
什么样的货物才符合暂时进出口的条件呢?
(1)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2)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3)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4)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用品;
(5)上述(1)至(4)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6)货样(指用于展示、操作演示、供订货参考,以及被检测、测试的货物样品,但不包括同一收发货人进出口超过合理数量的相同货物);
(7)慈善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8)供安装、调试、检测、修理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及工具;
(9)盛装货物的容器;
(10)旅游用自驾交通工具及其用品;
(11)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及用品;
(12)海关批准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 使用货物暂准进口单证册(以下称ATA单证册)暂时进境的货物,限于我国加入的有关货物暂准进口的国际公约中规定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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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暂时进出口报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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