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上海3000万融资租赁公司转让深圳合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
发布时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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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3000万融资租赁公司转让深圳合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
深圳前海共好商业资讯有限公司 提供深圳前海自贸区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转让、变更。内资、外资商业保理公司的注册、转让、变更。欢迎新老客户咨询。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I86 ZO3Z 5798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华路123号东方星大厦西座308号
1.公司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必须是“融资租赁”或者“租赁”字样,注册资本*低1.7亿元人民币,且需要实缴验资,经营期限不超过30年;
2.具有可以作为公司注册经营之用的非居住性质的房屋地址,需要提供房产证和租赁协议;
3.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和五名金融相关专业的高管人员、且高管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企业管理经验3年以上;
4.股东可以由企业或个人组成,企业具有与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资金来源稳定、股权关系简单透明、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发展战略和盈利模式清晰,诚信和纳税记录良好;
5.优先试点领域为主要股东有设备制造与销售、大型工程施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领域背景,或为中小微企业及农村农业现代化发展服务,或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为环保、市政、医疗、教育、文化、养老等领域或产业服务;为制造业产品出口及企业“走出去”发展服务等;
参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但目前,我国暂无相关法律对融资租赁租赁物做出统一明确的范围界定。
《担保法》第37条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实施(以下简称:公益设施)不能设立抵押担保。究其立法目的,应是出于维护社会利益的考虑,不允许公益设施处于随时会被处置的风险之中,进而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