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设立范围
发布时间:01月26日
详细说明
在昆明市设立以下范围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1. 投资总额在3亿美元(包括增资)以下国家现行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在5000万美元(包括增资)以下国家现行的限制外商投资企业。
2.不需要国家增拨原材料,不影响燃料、动力、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方面的全国平衡的;
3.产品出口不需要领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发放的出口配额、许可证,或者虽需要领取,但在报送项目建议书前已征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
4.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的其他情形的。
5.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设立范围:
(1)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国家现行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商业企业;
(2)开设店铺的,单店规模在5000平方米以下、店铺在20家以内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
(3)从事零售业务(包括:商品零售、自营商品进口、采购国内产品出口及其它相关配套业务)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
(4)从事批发业务(包括:商品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商品进出口及其它相关配套业务)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