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土壤氡浓度检测,氡浓度检测0755-82954119
发布时间:06月14日
详细说明
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规定:0755-82954119
一、土壤氡检测时段
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场地土壤中氡的浓度检测,应在工程地质详细勘探阶段前进行。新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当工程处于地质构造断裂区域的,必须进行建筑场地土壤氡浓度测定;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处于非地质构造断裂区域的,当有工程地质条件相似的场地证明工程地点的氡浓度不高于周围非地质构造断裂区域的5倍的,可以不进行建筑场地的土壤氡浓度的测定,否则应进行建筑场地土壤氡浓度的测定;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处于非地质构造断裂区域时,可以不进行建筑场地的土壤中氡浓度的测定。
二、土壤氡检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检测点应按网格布置,测点的间距不应大于10m;
检测点必须覆盖工程基础范围,基础范围内的测点不应小于10个;
三、土壤氡检测方法及仪器:
采样仪器:FD216型环境氡测量仪器
土壤氡浓度检测时场地的地面标高宜与建筑物室外标高一致,宜采用静电扩散法测定,所用仪器的性能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工作条件:温度-10~40℃,相对湿度≤90%
不确定度:≤20%
探测下限:≤400Bq/m3
不应在雨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