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液氨鹤管|装卸鹤管图片加文字说明
发布时间:07月21日
详细说明
液氨鹤管|装卸鹤管图片加文字说明
液氨鹤管槽车必须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
1.罐车的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且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
2.液氨鹤管储罐上应装设压力表、安全阀和液面计等,且灵敏好用。
3.且罐内氨气余压应≥0.3Mpa。
4.新购置的液氨鹤管罐车或者检修后的液氨鹤管罐车及氮气余压0.3MPa的贮槽,则必须用氮气置换,并经分析合格,氧含量1%。
充装鹤管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两人进行操作。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持证坚守指定岗位。对新投用的充装设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其他人员必须远离充装点。
液氨鹤管装卸安全:
液氨鹤管装卸时,应对鹤管(充装臂)、密封件,快速切断阀门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泄漏。槽车充装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禁止使用软管充装。
现场装卸作业时,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装卸安全操作规程。开关阀门应缓慢进行。
汽车槽车和槽船在装卸液氨鹤管时,必须规范接地。装卸工作完毕后,应静置10分钟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
液氨鹤管汽车、火车或轮船装卸过程中,驾驶员、押运员等相关人员必须在现场,坚守岗位。
装卸中随时检查罐槽外观有无鼓包、泄漏、压力、温度急剧变化及其它异常现象。
安全管理与防护 安全管理
液氨鹤管存储、装卸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试生产(使用)方案,办理相关手续。操作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方可参加操作。工程项目验收时,应同时验收安全设施。
涉及液氨鹤管存储、装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应依法申请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在取得行政许可后不得降低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液氨鹤管储存和装卸场所的储罐、压力管道、电气设施和防雷、防静电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定期检查及监测。
在液氨鹤管存储和装卸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注明危险化学品主要品种的特性、危害防治、处置措施、等。
液氨鹤管储存、装卸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加强日常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