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北京集团公司的要求以及准备的材料步骤
发布时间:03月24日
详细说明
企业集团:
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的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也称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股东投资组成,股东与其与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与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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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集团公司的条件是: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