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认证申请条件*评审条件
发布时间:10月11日
详细说明
1.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或不少于4000万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70%。这些项目已通过验收。
2. 近三年至少完成1个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300万元,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150万元。
3.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30%,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总额不少于1500万元,或软件开发费总额不少于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