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律律师顾问常年企业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01月19日
详细说明
一、法律顾问按照法律顾问服务期限的不同可以分为:
1.常年法律顾问;2.专项法律顾问
常年法律顾问与企业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在协议约定期限内(通常是1年或1年以上)处理该企业所有的法律事务,这类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广、时间长,故称为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关系随协议期满而结束,如果继续聘用,需要重新签订协议。
专项法律顾问受企业聘用专门处理某一项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关系待该项法律事项办理结束。
二、企业法律顾问收费标准:3万元/年:
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因承办公司律事务而在深圳市外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及其他必须支出的合理费用,均由企业负担。
三、法律顾问服务方式:
1、指派专职律师黄华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如被指派的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公司同意,可由顾问另派律师接替其职务。
2、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
四、其他:
1、法律顾问律师应对在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期间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承担保密义务。
2、在本合同生效期限内,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不代 理以企业为相对当事人且与企业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法律事务。
五、冯君琪律师介绍:
冯君琪律师,现为广东德培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学士,兼有中文、管理、传播、财税专业背景。曾在政府机关任职十余年,后辞去公务员职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冯君琪律师以其复合结构的专业知识、坚实丰富的人生阅历、新颖敏锐的思维模式、严格自律的职业道德、坚毅执着的性格品质而造就的创造性解决问题的方法,运用谈判、调解等非诉手段,为客户建立合作、维护关系、解决纠纷,全程提供企业运营中的法律支持和管理辅佐。
冯君琪律师手机咨询:13751733595,
电话咨询:020-66673323,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26号中宇广场A栋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