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食品进口饲料登记
发布时间:10月14日
详细说明
进口饲料登记根据进口饲料及饲料添加登记管理条令,境外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供货企业,需要向农业部提交下述材料,申请《进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登记证书》。
(一)进口饲料或饲料添加剂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中英文填写)。
(二)代理人需提交生产企业委托登记授权书。
(三)提交申请资料(中英文一式二份),包括下列内容: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元瑞环认证咨询有限公司
代办人:王琪
联系方式:15210205164,QQ ,2851637224 ,微信:RINGONE_Kiki
1、产品名称(通用名称、商品名称);
2、生产国(地区)批准在本国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和在其他国家的登记资料;
3、产品来源、组成成分和制造方法;
4、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5、标签式样、使用说明书和商标;
6、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或添加量;
7、包装规格、贮存注意事项及保质期;
8、必要时提供安全性评价试验报告和稳定性试验报告;
9、饲喂试验资料及推广应用情况;
10、其他相关资料。
(四)提交产品样品。
1、每个品种需3个不同批号,每个批号3份样品,每份为检验需要量的3-5倍。同时附同批号样品的质检报告单;
2、必要时提供该产品相对应的标准品或对照品。
饲料进口登记证5年有效,有效期满前6个月,企业需要继续申请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