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FR:中国-秘鲁原产地证,FORM R,秘鲁产地证
发布时间:08月28日
详细说明
中国-秘鲁自贸区使用的优惠性原产地证FORM R:2010年3月1日,《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这标志着中国-秘鲁自贸区货物贸易降税进程正式启动,为双边贸易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更广阔空间。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3月1日起正式签发“中国-秘鲁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产品涉及机电、化工、医药、轮胎和轻工等多个行业,企业凭证书可获得3%至100%不等幅度的关税优惠。货物完税价格总值不超过六百美元或进口方币值等额的,无需办理产地证,出口商书面声明即可。
为进一步普及优惠产地证的使用,引导企业利用优惠产地证实现进口关税减免、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建议广大进出口企业主动、及时了解各种自由贸易协定及优惠政策。
我公司经海关总署、贸促会、商检局等注册批准,可为没有进出口权备案的企业提供商检报关、原产地证、贸促会证明书、大使馆认证 等进出口代理服务。欢迎来电垂询!服务热线:13692179567 QQ:1638559391
中国-秘鲁产地证申请时间:应在货物出口前或当天申请办理。后发证书申请要求同FORM A证书一致,补发标记“ISSUED RETROSPECTIVELY”在证书右上方标题栏内的“(see Overleaf Instruction)”下方空白处生成。
中国-秘鲁地证的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中秘产地证的直运规则:产品必须符合亚太自贸区原产地直运规则。如果货物经香港、澳门转口至各协约国的货物,须在获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产地证明书后,向香港、澳门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未再加工证明”。我公司可代理申请,欲进入产品详情页面,请点击链接:中检公司“未再加工申明”代理申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