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无锡商标续展
发布时间:04月28日
详细说明
商标续展
一、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38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提供资料:
1、《续展申请书》;
2、《商标代理委托书》(公司盖章或个人申请签字);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以及联系人的名称、地址、电话;
三、申请过程:
续展申请——→《受理通知书》——→续展证明
四、申请时间:
共需6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