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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申请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应符合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07月08日

详细说明

申请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应符合什么条件
深圳腾博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是一家兼工商注册与后期运营咨询的专业化商务服务公司,主要业务为前海公司注册,基金公司注册,基金管理人备案,融资租赁公司注册,商业保理公司注册,互联网金融公司注册,典当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注册等中高端服务。业务联系人李小姐 13418996738, qq 1442815141
如何设立内资融资租赁
  试点企业为了更好地发挥租赁业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支持内资租赁业快速健康发展,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2004年10月22日颁布了《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主管部门及试点推荐单位
  1、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市场准入及行业监管工作继续按照商务部出台的有关规定执行。
  2、商务部将对内资租赁企业开展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推荐1—2家从事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通信、医疗、环保、科研等设备,工程机械及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轮船、汽车等)租赁业务的企业参与试点工作。被推荐的企业经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后,纳入融资租赁试点范围。
  (二)试点企业条件及营业税政策适用
  通知规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试点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2001年8月31日(含)前设立的内资租赁企业*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4000万元,2001年9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设立的内资租赁企业*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7000万元;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
  4、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法违规纪录;
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申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章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制度文件;
  4、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据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
  5、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资历证明。
如何设立外资融资租赁公司
《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规定“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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