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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8日

详细说明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什么是作品?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申请者和作品的相关资料;著作权登记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国家版权局规定,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什么是作品?(北京金源汇著作权专业代理)作品著作权

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作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即指可以通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反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应当以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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