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文锦渡进口国外食品去商检局办理中文标签需要递交哪些资料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0日
详细说明
深圳文锦渡进口国外食品去商检局办理中文标签需要递交哪些资料
深圳文锦渡进口国外食品去商检局办理中文标签需要递交哪些资料
多年来我司专业从事食品进口中文标签制作业务,在食品进口代理及相关流程方面有着清晰的理解,根据我司的操作经验,关于食品进口标签备案流程现总结如下:
申请材料
一、对于首次进口并经标签检验合格的预包装食品再次进口时,只需提供标签备案凭证复印件与中外文标签样张。
(一)首次进口时,应提交的标签备案资料包括:
1、原标签样张和翻译件及其电子文档(如产品抵达入境口岸时,已加施中文标签且不带有外文标签的,可免于此项要求),如原文标签上未完整标注产品配料成分和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的,需另行提供中英文对照的完整配料表;
2、中文标签纸质样张及说明信息(标签的说明信息中应该包括:生产商名称、商品品牌中文名称、与实物的对应比例等内容);
3、中文标签电子样张(用于上传标签系统的标签电子样张要求:格式必须是bmp、gif、 jpg、或 jpeg格式;文件大小须小于500K;注明与实物的对 应比例;应确保图片中文字信息能够被清晰辨识),如果属于在原标签上加贴中文标签的形式的,还需在电子样张中清楚标注原文标签上加贴位置的;单一报检批包括5个以上产品品种的,要求使用“标签管理系统辅助录入工具”将需备案的产品信息和标签信息按报检批生成中文标签数据文件,工具软件和使用说明见下载附件1和附件2;    
4、中文标签中所列进口商、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当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中特别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法定产区、地理标识、有机食品等内容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及翻译件;
6、标注营养成分含量的,应提供符合性证明资料及其电子文档,证明资料以产品中营养成分的全项目检测报告为主(如为外文原件请随附中文翻译件),国家质检总局有相关规定的,即按规定执行;营养标签相关要求按照下文第四条执行;
7、 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须办理保健食品(包括营养素补充剂)审批、新资源食品审批、益生菌的审批,以及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审批的,应提供有关审批证明;
8、标签上标注获得的国外奖项、荣誉、认证标志等内容,应当提供经外交途径确认的有关证明文件。外交途径确认是指经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外国驻中国使领馆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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