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进出口海运货运保险 陆运空运一条龙海运保险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9日
详细说明
海运保险的保险范围
承保“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做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