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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森堡化工品进口清关有经验的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9日

详细说明

化工品进口流程
  企业备案---海外发货---港口直接申报---商检---报关---申领《化工检验合格证》
  进口危险化学品要求
  1.进口危险品
  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的进口危险化学品,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向海关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报检时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名称进行申报,同时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
  (2)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3)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
  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的进口危险化学品,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经自我评定为普通化学品的,可按照进口化学品要求申报。
  2.进口化学品
  未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但涉及危险化学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HS编码项下的进口化学品,或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但收货人经自我评定为普通化学品的进口化学品,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向海关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报检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申报为普通化学品的,应提供《进口化工品符合性声明》及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申报可不提供);
  (2)申报为危险货物的,应提供《进口化工品符合性声明》及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申报可不提供);企业应提供危险公示标签及安全数据表。
  
卢森堡化工品进口清关有经验的公司---鹏通专业进口清关、进口代理13年,目前在各大口岸城市:上海、深圳、广州、东莞、佛山、天津及香港都设有服务网点,不断为国人进口贸易提供专业的操作方案及成本预算,从源头解决客户进口运输、进口商检报关、进口仓储、进口收付汇及资金融通等难题,助力于客户的全球采购! 欢迎咨询,乐意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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