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欧洲能效新版ERP新认证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7日
详细说明
照明产品新ErP指令(EU) 2019-2020(修正指令EU 2021/341)
及能效标签指令(EU) 2019-2015(修正指令EU 2021/340)
新ErP指令(EU) 2019-2020@发布时间:2019.12.05
– 法规生效时间:2019.12.25
– 法规实施时间:2021.09.01
– 旧法规及其失效时间:(EC) 244/2009, (EC) 245/2009 & (EU) 1194/2012 从2021.09.01 起失效
新能效标签法规(EU) 2019/2015发布时间:2019.12.05
– 法规生效时间:2019.12.25
– 法规实施时间:2021.09.01
– 旧法规及其失效时间:(EU) No 874/2012 从2021.09.01 起失效,其中关于灯具能效标签条款从2019.12.25起失效
新ErP指令 Scope 范围
适用于:
光源
含有光源和驱动的产品
独立驱动(只针对(EU) 2019/2020)
不适用于(Annex III 第1、2点):
不满足光源或控制装置定义的产品
13 W 及以下双端荧光灯管T5
电子显示如电视、显示器、电脑、手机等;
电池驱动照明产品,如手电筒、手机闪光
灯、玩具中的光源、仅电池驱动的台灯、
太阳能庭院灯等;
光谱光度测量设备内光源
自行车或其他非机动车辆上的照明产品
用于以下环境需经特定测试和认可的设备
– 爆炸环境
– 应急
– 放射和核医学设备(EU 2021/341进行定义修正)
– 军事或民防
– 机动车辆
– 非道路移动机械
– 民航飞机
– 铁路车辆照明
– 船舶设备
– 医疗设备
Light Source 光源要求:
– 色坐标在以下范围
i. 0.270 < x < 0.530,且
ii. - 2.3172 x2 + 2.3653 x – 0.2199 < y < -2.3172 x2 + 2.3653 x – 0.1595
–每平方毫米发光投影面的光通量< 500 lm
–光通量范围:60 lm 到82000 lm 之间
–显色指数(CRI) Ra > 0
不包括:LED芯片、封装、灯具(含可拆卸光源和控制装置)和发光部件
能效要求
光源功耗
– Pon ≤ Ponmax
独立控制装置效率
空载功率和待机功率
性能要求
显色性
相移因素
流明维持率
存活率
色一致性
频闪
产品信息要求
产品本体